上世纪50年代初,东北亚局势突变,朝鲜半岛燃起战事,随着美国为首的“联合国军”的加入,战火一度燃烧到鸭绿江畔。
为了保家卫国,应朝鲜方面邀请,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随即开赴朝鲜,抗美援朝战争由此打响。
而在经过两年零9个月的浴血奋战后,1953年7月27日,朝鲜停战协定终于签字。
这场战争中朝军队共歼敌一百零九万余人,打破了美帝国主义不可战胜的神话,巩固了人民政权,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巨大的胜利。
但在这场巨大的胜利之外,我们也有必要记住的是由于彼此的军事实力、后勤补给等方面差距较大,我军同样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,战斗减员达到了36.6万余人,被俘人员也有近2万人。
在停战协定签订之后,尽管协定中有关于遣返战俘的约定,但对于这些战俘的去留,却无疑也成为了美军攻讦新中国的工具。
美军以所谓“甄别”的手段,以战俘拒绝返回社会主义阵营的名义,拒绝遣返1.4万余名志愿军战俘,而是将他们送到了台湾。
那么这些被送到台湾的志愿军战士,又有着怎样的结局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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