彝族的风俗习惯:彝族先民为了生存、发展的需要,很早就产生了分支。史籍载,几千前的笃慕之后就有了武、乍、糯、恒、布、慕的六祖分支。这六祖(支)分向云南、四川、贵州各地迁徙,经长期历史发展、繁衍至今。彝族支系很多,现依自称而分的较大支系如阿细、撒尼、阿哲、罗婺、土苏、诺苏等等。凉山彝族社会中又存在着一种独特的社会结构 家支。家支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人们联合体,在长期历史发展中,凉山彝族社会从未形成过较稳定的统一的政权组织,家支这个人们联合体就组成了彝族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,并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地方性政权组织的作用。

  总体上,家支分黑彝家支和白彝家支。解放前,家支与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度相应,黑彝家支占统治地位,白彝家支分属于黑彝家支。黑彝家支互不统属,一个黑彝家支就是一个地方小王国。白彝家支除具有依附和从属黑彝的一面外,还具有在一定条件下保护自身利益的作用,最低等级瓦甲和呷西没有自己的家支(有极少数瓦甲有家支)。家支在彝族社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,彝族道:“猴子靠树林,彝人靠家支。”“少不得羊子,缺不得粮食,离不得家支。”每个家支都有数目不等的头人,彝语称为“德古”、“苏易”。这些头人不是来自选举和任命,也不世袭,而是由于他们“能言善辩”娴于习惯法,在日常生活中善于权衡各阶级和家支力量,有排解纠纷的经验,办事相对公道而为社会和家支公众认可者。当然,如办事、排解纠纷出现“偏袒不公”,则会失去其头人地位。

  解放后,彝族地区奴隶制及其等级制度被彻底废除。作为原统治集团的黑彝及其家支的政治经济地位被摧毁,广大白彝、“瓦甲”、“呷西”得到解放,翻身作了主人,白彝家支不再依附和从属黑彝家支。虽然解放后有了人民政府,但家支的意识及其作用尚未完全消失,仍在社会的各个方面起着作用。彝族有父子连名的习惯,每个家支都有世代相传的父子连名谱。

  彝族婚姻形态以一夫一妻制占统治地位。聚居的大小凉山地区,实行家支外婚、等级内婚、买卖婚姻、父母包办婚姻严重存在,并一直保留着姑舅表优先婚、姨表不婚、以及抢婚、不落夫家等婚俗。结婚无一定年龄限制,盛行早婚。

  彝族有本民族的传统节日,而与汉族等民族杂居的地区,因长期受汉族等民族的影响,汉族等民族的节日,也为彝族人民所欢度。

  “火把节”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,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。有关这个古老节日的来源,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传说,其中较普遍的一种传说是:古时天上有个大力士斯热阿比,他听说人间有个大力士阿提拉八,就到人间与阿提拉八比赛摔跤。结果斯热阿比输了,回奏天神后,天神恼羞成怒,派遣害虫到人间糟踏庄稼,阿提拉八在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,号召人们燃起松枝火把驱虫,结果驱走了害虫,战胜了天神。为了纪念战胜天神,从此每年到这一天都要举火把欢庆。每到火把节,彝族男女老少,身穿节日盛装,打牲畜祭献灵牌,尽情跳舞唱歌、赛马、摔跤。夜晚,手持火把,转绕住宅和田间,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,翩翩起舞。

  “彝族年”(贵州、滇东北某些彝族地区称为“冬月年”,大小凉山称为“十月年”),也是彝族一个重大的传统民族节日。很早以前彝族历一年为十个月,区此彝族传统过年日期与汉族不一样,后因受汉族影响,大部分彝族使用阴历(夏历)计年月,每年夏历正月过春节,而在川、滇、大小凉山及贵州、滇东北的一些彝族聚居区还一直保留着自己的传统年节。

  此外,还有一些节日如云南大理地区彝族的“拜本主会”,路南,弥勒的“密枝节”及其他地区的“杨梅节”、“跳歌节”、“丰收节”、“汤牛节”等。

  历史上彝族人死后主要行火葬,但至解放前,除川、滇大小凉山地区尚保留着火葬外,其他彝族地区,因受汉族和其他民族影响,自明、清以来也逐渐实行棺木土葬。

  川、滇大小凉山彝族老人死后,停尸屋内木板上,头朝里,脚朝外,家人穿黑白、蓝色送终服,并派人四处向亲友报丧。停户数日,请“毕摩”念《指路经》(也有译为《开路经》、《引路经》),选吉日架柴火化,火化地点一般多在村寨附近的山头或森林里。每个家支都有一个或几个相对固定的火葬场。焚尸时将尸体连同停尸木架,一起置于松柴之上,下面点火,以一次烧成灰烬为吉祥,如中途熄灭或架柴为不祥。火化后,有的直接将骨灰加土掩埋,有的将骨灰盛于瓦罐或白布袋,藏于人迹罕见的洞穴里。丧家要打牛羊猪等祭献死者,招待客人。同时至亲好友都要携带牛、羊、猪等前来祭献。丧家以多达几十头.